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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谷歌等巨头同意预先披露用户数据用途

 12年02月23日 10:00【转载】作者:邱越  责任编辑:尤佳

导读:北京时间2月23日早间消息,美国加州总检察长卡马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周三表示,她已经与6家大公司达成协议,更好地向消费者披露隐私保护措施。

关键词: 谷歌 苹果

北京时间2月23日早间消息,美国加州总检察长卡马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周三表示,她已经与6家大公司达成协议,更好地向消费者披露隐私保护措施。

此次达成协议的6家公司包括亚马逊(微博)、苹果、谷歌(微博)、微软(微博)、RIM和惠普(微博),协议也涵盖了使用这些公司平台的第三方开发者。哈里斯表示,在用户下载应用之前,这些公司及开发者需要披露他们如何使用用户的隐私数据。

根据加州2004年的《网络隐私保护法》,这样的信息披露是必需的。不过近年来,由于缺乏明确规定移动应用是否适用这一法案,因此很少有移动应用开发者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哈里斯表示,目前,在下载量最大的30款应用中,有22款应用没有告知用户隐私保护方面的问题。她表示:“大部分移动应用没有告诉用户,将如何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消费者需要了解相关信息。”

哈里斯表示,她将在6个月后再次会晤6家公司,了解第三方开发者执行这一规定的情况。如果开发者的应用中仍然缺少隐私保护通知,那么她有可能根据加州的反不公平竞争和虚假广告法对这些公司提起诉讼。她表示:“我们可以提起诉讼,也将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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