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与台湾手机制造商宏达电(下称HTC)的专利诉讼案做出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第647号专利,并从2012年4月19日起对HTC部分智能手机实施正式进口禁令。
这看似对HTC相当不利,但真正的输家却是苹果公司———最初,针对HTC,苹果一共提出了10项专利诉讼,初审后ITC认定其中两项专利侵权成立。结果到了终审,成立的只剩下一项,而且是最“无关痛痒”的一项。
“判决对于HTC来说是一个胜利。”HTC就诉讼判决发表公开声明称,对判决结果感到由衷高兴,并表示专利647号涉及的只是一个很小的用户交互界面体验,HTC很快就会从全部智能手机产品中移除这一技术。还有整整5个月,HTC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这项工作。
HTC仅被判一项专利侵权成立
1997年成立的HTC起初只是一家电子产品代工厂商,2008年凭借与谷歌的合作关系而华丽转身,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Android手机厂商,并且成为第三季度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的销量冠军。宏达电在此前向ITC提交的一份反诉书中表示,该公司去年在美国市场获得了约50亿美元的营收,而该公司去年的全球营收为90亿美元。
去年3月,苹果向ITC诉称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十项专利,要求禁止HTC智能手机在美国市场销售。作为应对措施,HTC随后也提出诉讼,称苹果侵犯了其四项专利,也同样要求禁止苹果产品的销售。
今年7月,ITC做出初步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所诉十项专利中的两项(编号721和983)。但HTC随后提出上诉。ITC本应在12月14日就这一专利诉讼做出终审判决,但随后宣布推迟至美国时间12月19日(北京时间12月20日)宣判。
北京时间本月20日,ITC裁定HTC侵犯苹果专利一项,部分产品在北美禁售,2012年4月19日生效。另外ITC对于编号721和983两项专利案作出了裁定,并修订了编号263专利案的判决结果和编号647专利案的部分判决结果。实际上到此为止,苹果对HTC的诉讼内容仅剩下很小一部分生效,即647号专利———是电话号码和其他格式化数据在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文档上的显示专利,简单地说,在短信和电子邮件中附加电话号码,会以蓝色或其他颜色显示,接收方只要点击电话号码就可选择发短信或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