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是“IPAD”商标的所有者,苹果为了能获得其使用权,在谈判时采取了“时间压迫”等手段。此外,苹果明知唯冠不允许“IPAD”出现近似商标的使用,因此采取了“欺骗”等手段已达到目的。
“为了促进整个骗局,苹果使用了一个名为Farncombe International的中介,并让公司常务董事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编造了一个精致但虚假的借口,以完成购买唯冠IPAD商标。苹果创建了一家特殊目的的公司,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简称IPAD Ltd)。谈判中,苹果代理方掩盖了IPAD Ltd实为苹果代理公司的事实。”
“格雷厄姆·罗宾逊后来更通过使用别名来掩盖苹果于此事件有关联的事实。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是其用来与唯冠谈判时所采用的名字。”
罗宾逊和苹果公司故意误导唯冠有关“IPAD Ltd”公司的业务和购买商标的意图。罗宾逊宣称,IPAD是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的英文缩写,因而公司希望能获得IPAD商标的使用权。
此外,罗宾逊还被指控逃避回答了唯冠提出的有关IPAD Ltd公司业务的问题。谈判中,他仅表示“那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
“我相信你们能够理解,因为公司还没有做出任何公开声明,因此我们还没准备好公开公司的业务信息。”罗宾逊曾表示,“就像我最后提到的,我能向你们保证,我们不会与唯冠形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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