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公司和被其解聘的员工赵某,分别将对方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微软解聘员工决定无效,要求微软支付赵某年终劳动报酬及补偿金39万余元、工资60万余元。
疑报销不实微软解聘经理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称,赵某于2004年7月进入微软公司工作,并于2006年5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担任微软公司区域商务经理,税前月工资是5万余元。
微软公司称,2009年7月,他们调查发现,自2008年5月起,赵某存在严重的差旅和娱乐招待费用报销不实问题。主要表现在,赵某使用连号票据报销费用、虚构娱乐招待活动报销费用等。为此,微软公司曾多次要求赵某对报销不实的费用进行澄清,并将不实费用的清单列明发给微软公司,但是赵某始终拒绝说明。为此,2009年11月13日,微软公司以赵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与他解聘。
经理称微软为裁人使阴招
赵某对解聘不服,拒绝返还报销款、公司财物,并拒绝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赵某说,公司的费用报告确认书和发票上均无他的签字,无法确定材料就是他当时所提交的原始材料,微软公司完全可以用其他发票替换。赵某认为,微软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的真实原因是,微软公司需要裁掉一名中国区区域商务经理,并以工作不称职为由让他另找工作未果,不甘心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