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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成功难离垄断 模范地位遭否定

 11年07月25日 09:20【转载】作者:悠拉  责任编辑:尤佳

导读:北京时间7月25日消息,《福布斯》杂志网络版撰稿人海顿·肖内西(Haydn Shaughnessy)在美国时间7月23日撰文,探讨了Google模式对其他美国公司的借鉴意义,认为Google没有提供更好的创新模式,其成功离不开业务的垄断性,因此不是好的角色模范。

关键词: Google 垄断

Google的成功有赖于垄断

然而抛开以上因素,Google之所以不是一个很好的角色模范,最重要的原因还在搜索与广告销售上。

在互联网广告领域,Google是包括Facebook与微软在内的寡头之一。而在网页搜索领域,它也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能与之竞争的充其量只有一家。

Google不是角色模范的真正原因,就是它离不开那种类似于垄断的地位。

这有什么坏处呢?

理由与反垄断问题无关,而是因为美国和欧洲的公司正在一个接一个的行业中失去寡头力量。

看看电信行业和爱立信、思科之类的公司遇到的问题吧。它们都是建立在寡头垄断基础之上的“研发——市场一体化”公司。它们的创新战略为“研发——生产线——市场”,和汽车市场相同。这些公司所需要的,是建立下游创新流程。

Google提供了更好的创新模式吗?很难说。在我看来,Google没有为其他公司或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提供显而易见的好模式。它的模式中除了类似于垄断的业务之外,还有其他秘诀吗?

新环境 新竞争 新模式 新价值

目前,一些行业被强有力的新竞争者扰动,他们带来新产品与新价值,使得很多其他公司面临创新的问题。比如Google面对Facebook的搅局,也曾举步维艰。

现实是残酷的:很多美国公司目前面临着不同于以往的市场结构,它受到资本力量与前所未有的规模的影响。

唯一的应对办法,是接受新的价值观。

当然,美国与欧洲的公司也必须学习新的管理技巧,敏锐地找出无人竞争的市场和未被发现的需求,但是我觉得他们要想实现目标,或许就得放下传统观念,尝试以新的模式与公众进行互动。

公司需要以现实的方式联系受众、公众与他们所寻觅的客户。

或许有了Google+这一探索式引擎,Google可以为自己的创新模范地位加分;然而探索法是很多公司能够并应当采纳的。

有些时候,他们的创新需要面对新的金融环境。他们在进行创新时几乎总要面对前所未有的竞争,又没什么寡头力量来撑腰——正因为如此,Google不是很好的角色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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