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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之争风波不平:苹果为何被咬了

 11年12月15日 17:34【转载】作者: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王瑶

导读:苹果iPad商标案一审败诉,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或将面临侵权诉讼

关键词: iPad 苹果 诉讼

苹果iPad商标案一审败诉,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或将面临侵权诉讼。

苹果iPad商标案一审败诉,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并不属于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或将面临侵权诉讼。

“果粉”们打开手中的iPad,没想到的是苹果公司无权使用iPad商标,苹果iPad在中国内地销售要么改名,要么付出高价商标授权费,否则使用iPad商标将变成侵权。

12月6日,备受业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归属案一审判决。深圳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告美国苹果公司及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P公司”)主张的商标权归其所有不能成立。

———— 案件回放 ————

以“闲置不用”为由欲揽商标入怀

此次iPad商标之争要追溯到10年前,2000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控股”)旗下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申请iPad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2001年获得核准注册,之后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行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

唯冠控股系香港上市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美国、英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2001年至2004年,唯冠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家共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而在2005年前后苹果公司策划相关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之时,得知iPad商标归台湾唯冠所有,当时曾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向英国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获得iPad商标,但在英国败诉。

2010年2月9日,IP公司以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该申请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中。

被告在此次庭审中认为,原告提起本案确权诉讼,原本就是认定该商标的有效性,是对其所谓“撤销申请”的实质性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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