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改变你我生活方式的传奇人物,他如同变魔术一般把互联网装进口袋。很少有人能像乔布斯一样,不但率领一家公司成为行业翘楚,而且对整个业界发挥出如此大的主导和推动作用。
2011年10月6日,罹患癌症的乔布斯去世,卒年56岁,一个传奇从此落幕。他终其一生都在将这种“魔力”注入设计优雅、操作简单的产品中。
美国总统奥巴马说:“他改变了我们看世界的方式”;中国总理温家宝说:“中国也要有乔布斯”,两国领导人在乔布斯对科技创新的贡献上取得了共识。
但中国没有乔布斯,当下的制度土壤下,也很难产生乔布斯。
创意比知识更重要
乔布斯的影响力早已远超苹果公司在20年前就已成就的个人电脑领域,在其生命的最后10年,他掌控的苹果公司,通过iPod重新定义了音乐产业,通过iPhone重新定义了移动通讯产业,通过iPad重新定义了娱乐产业和媒体形态。
你可以认为他相当聪明,毕竟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创新精神、最成功的商业领袖;但若以聪明的传统定义来判断,他可能还算不上,尤其是与他的老对手、微软(微博)(微博)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相比,乔布斯甚至不会编写代码。但实际上盖茨与他的成功戏剧般地诠释了智商与天赋的微妙差别。
乔布斯的奇思妙想是由自己的直觉激发的,而非逻辑分析的结果。苹果所创造产品,其形态也大多是市面上业已存在的,乔布斯的魔力在于让其变得更加美观和易用。
由于受到佛教中禅道的训练,他更看重经验智慧,而非实证分析。他不会去研究数据、咬文嚼字或者调查消费者行为,因为他明白消费者需要的往往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