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腾讯科技配图)

苹果公司对EPAD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腾讯科技配图)
3月1日消息,在苹果公司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尚未结束的时候,又有广州裕宝公司向腾讯科技称,苹果公司对其合法取得的EPAD商标(第 18类)提出异议,称EPAD商标与iPad近似,并要求裕宝公司放弃所持商标。十余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向腾讯科技表示,苹果强抢EPAD或存在自身使用;为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提供帮助;单纯对晚于iPad上市时间的所有含Pad商标提起诉讼这三种可能。
苹果要求裕宝放弃合法注册的EPAD商标
2012年2月2日,裕宝伟业接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苹果对裕宝伟业所拥有的商标EPAD提出了商标异议,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答辩,并将答辩书记副本交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裕宝公司负责人向腾讯科技表示,该公司获得EPAD的第18类商标,仅用于皮具箱包领域,并不可能与iPad产品产生任何联系,更何况苹果目前尚未拿到iPad商标的所有权,这种做法十分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