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备受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该案当庭并未宣判,法院称何日宣判将另行通知。至此,iPad花落谁家仍是未知数。
对簿公堂、工商处罚苹果和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可谓愈演愈烈。唯冠指责苹果恶意侵权,苹果则坚称唯冠违约在先;先是唯冠在深圳中级法院胜诉,苹果则表示获得香港法院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真相也在说法纷纭中扑朔迷离。
当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并通过多方调查,力图还原iPad商标争议背后的前因后果。
iPad所有权之争
业界分析,苹果与唯冠双方的争议在根本上取决于商标权属,而广东高院推迟作出的宣判有望决定未来争议的根本走向。
1998年,当时还是全球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的唯冠国际开始研发一款网络终端设备,并将其命名为Internet A cess D evice。唯冠表示,当年为该产品的研发投入了3000万美元。这个产品并未在市场上取得太大的成功,很多人看到这个名字都会陌生。但唯冠国际旗下的子公司唯冠台北公司2000年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大陆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产品的商标:“iPad”。
2008年的金融危机让唯冠陷入危机。2009年,唯冠电子股份公司(唯冠台北)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转让给英国IP公司。
根据深圳唯冠的诉讼代理律师谢湘辉的说法,当时唯冠公司正在困境,而且认为“IP公司本身的名字就与iPad有一定关联性”,因此双方很快就商标转让达成共识。
接着,隐身幕后的巨头苹果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从IP公司取得了iPad的商标权,并开始以iPad命名其之后畅销全球的平板电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