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DOIT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苹果VS唯冠:iPad商标纠纷扑朔迷离

 12年03月01日 11:53【转载】作者: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王瑶

导读:2月29日,备受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该案当庭并未宣判,法院称何日宣判将另行通知。至此,iPad花落谁家仍是未知数。

关键词: 唯冠 iPad 苹果

2010年这款产品在中国内地平板电脑市场一家独大。巨大的成功背后,阴影却在凝聚。

深圳唯冠iPad商标诉讼顾问、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表示,在唯冠遭遇危机之时,2010年4月,苹果曾向唯冠的八大债券银行申请与深圳唯冠进行iPad进行商标转让,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随后,苹果以深圳不执行其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为由,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经过三次开庭审理,2011年底,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求,并指出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就好比爸爸不能随意变卖儿子的财产,即便我们是法律上的父子关系。”谢湘辉解释。

苹果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的一审判决则彻底改变了纠纷双方的地位:本来是被告的深圳唯冠立即变为主动,除了在法律层面继续与苹果诉讼之外,还采取了声势浩大的行政维权行动。全国20多个地区工商部门的介入查处让苹果陷入被动。

对此,2012年2月14日,苹果方面发表了一份简短的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我们在中国内地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苹果发出声明当晚,亚马逊卓越、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以及深圳苹果产品专营店iPad产品都已下架。在深圳华强北部分苹果专营店发现,销售人员表示,停售是“接到了上面的通知,何时恢复销售尚不明确”。

面对各地的“下架”风波,苹果亚太区新闻发言人黄昱娜表示,苹果从未通知或要求任何一家经销商、网上商城停售iPad。至于有些商家为何要暂停销售,苹果对此不做任何评论。

在双方纠纷尘埃落定之前,眼下苹果经销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顺电惠州家华店及第三人苹果电脑被判侵权,并被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7580元;而此前,全国已有40多家大中城市工商部门开始调查iPad商标侵权一事,国内多地已下架iPad产品。

公司简介 | 媒体优势 | 广告服务 | 客户寄语 | DOIT历程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会员注册

Copyright © 2003-2012 DOI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DOIT传媒 版权所有京公网安备: 110105001105
京ICP证030972号电信业务审批 [2009]字第572号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