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并不满足于此。2月22日,唯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同时已到美国起诉苹果“欺诈”。而23日,浦东区法院驳回唯冠申请,并中止诉讼。
事实上,在苹果和唯冠的诉讼当中,苹果一直主动,先后在香港和深圳对唯冠发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商标权,而宣称“拥有”商标权的唯冠则一直被动应诉。而深圳唯冠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在2011年3月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提出投诉,认为在iPad商标没有转让之前,深圳唯冠是iPad商标的所有人,苹果在中国大陆属于侵权销售。
2011年6月,北京工商局西城分局做出拟处罚的听证会,并开出近2.5亿人民币的拟处罚决定。此后,苹果核唯冠开始就商标纠纷进行谈判,这一处罚也并未执行。之后,深圳唯冠又在深圳、广州、惠州等地起诉iPad的代理销售商国美及顺电等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停止销售iPad。
李晓宁认为,由于目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库中,iPad商标的归属仍在深圳唯冠公司,所以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做出了要求苹果iPad下架的决定。而广东省高院的审判结果将最终决定iPad产品的命运。
注定艰难的谈判
一边是昔日全球5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债台高筑的深圳企业,另一边是以“I”系列电子产品在全球家喻户晓的苹果,两个企业在过去两年中因为“iPad”的商标争议纠缠在一起。
这起纠纷背后,让很多人不解的是,苹果作为一个享誉世界的知名公司,怎么会在商标这样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出现纰漏。
在当事方深圳唯冠公司看来,苹果玩了一个“危险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