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下的直接利益掠夺
垄断,与龙头企业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弟。
在三星电子完成对全球液晶显示面板产业的布局之后,以利益为导向建立“液晶面板利益共同体”,最终对下游的制造商和终端消费者形成“价格垄断”,从而避免“液晶显示面板市场价格走低、实现企业投资利益回报最大”目标。
自2008年美国旧金山法院发起以三星电子、LG电子为首的全球主要液晶面板生产企业的垄断调查后,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也对三星电子等展开相关调查。去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FTC)以共谋操纵市场价格为由,宣布对三星电子、LG电子等亚洲液晶面板制造商予以1940亿韩元的罚款,罚金创韩国史上最高。
2010年,美国旧金山法院裁定三星电子、LG电子、夏普等全球液晶面板巨头合谋操纵价格,导致下游企业、消费者支付较高费用。法院认定,在 1999年到2006年间,不管直接购买液晶面板或是间接买入液晶电视、显示器等产品的客户与消费者,均可以对这些面板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这一面板价格垄断案至少影响到上百万美国消费者,他们使用的电脑、手机、平板电视等许多家电都因为包含涉案元件而受到损害。2011年,三星电子、夏普以及其它 6家液晶面板制造商,同意支付3.88亿美元的罚款,以了结液晶面板采购商在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提起的集体诉讼案。
此前,在欧盟对韩国LG电子等5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合计处以6.49亿欧元罚款中,虽然三星电子也参与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行为,但欧盟委员会披露:三星电子对这一价格操纵行为进行揭发,最终免于罚款处罚。
由于全球液晶面板显示产业主要掌握在以“三星电子、LG电子”为代表的少数几家企业手中,一旦他们形成利益共同体,很容易对下游的相关产业和消费者造成影响。有国内液晶电视企业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过去几年液晶面板占到整机成本50%—60%之间,最高达80%以上,尽管全球液晶产业竞争白热化,但液晶面板价格一直较为稳定。处在下游的整机制造企业并没有议价能力。根本不敢要求降价,反而是这些供应商不时借机涨价,只能敢怒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