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许可”或成大势所趋
很多专家都认为,专利是把双刃剑,那么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信息技术领域,应该突出专利的激励创新功能,还是突出商战中企业双方彼此攻击的武器、对簿公堂之砝码的作用呢?企业又该如何平衡专利诉讼和专利许可的关系呢?
古天安认为,当前美国有大量的专利诉讼都来自“专利地痞”(Patent Troll),这些人专为了打官司而申请某项专利,却几乎永远都不会实施该项技术。在信息技术领域,两个都生产具体产品的公司之间的诉讼实际只占很小的比例,有些是因为在谈判中无法达成一致才登上法庭,而此种纠纷最后也往往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来解决。
“自微软成立至今,只有7次作为原告进行专利诉讼,而最近10年以来,微软有178次做被告的记录。如果你把我们的数据与行业内的其他领军企业的数 据相比,会更加清楚地看到微软是多么的不爱打官司——只要能够达成公平合理的授权协议就好了。”古天安强调,现在正值一个“开放式创新”的时代,世界任何 地方的高精尖企业都必须学会和其他公司进行知识产权交易,这样才能发展得更快。
即便自认是“不爱打官司的企业”,但微软还是难以“独善其身”。2010年10月,微软在美国起诉摩托罗拉生产的Android智能手机侵犯其 9项专利权,并称,摩托罗拉所侵犯的专利中涉及实时邮件、日历、通讯簿、会议安排、应用程序变化通知、信号强度以及电池容量等技术。
对于此案,古天安告诉记者:“有时即便拿出诚意、付出努力也没能达成一致,与摩托罗拉的纠纷就是如此。但主动提起诉讼并不是我们惯常的做法,可以说,微软当前采用的是温和的知识产权策略,既切合实际,又脚踏实地,其侧重点是构建商业上的解决方法。”
“诉讼往往只对律师有利,‘温和许可’或成大势所趋。”古天安强调,一方面,如果企业有专利,并且愿意和别人分享,就具备了进行专利授权许可的前提,但更多企业仍要发展进行专利授权所需要的商业技能,比如学习制定“双赢”的专利授权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