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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苹果的缩影与宿命

 12年02月07日 15:14【转载】作者: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王瑶

导读:苹果公司的光辉很耀眼,苹果的产品很诱人,但苹果引发的名称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纠纷也很扰人。

关键词: 苹果 iPad

令人遐想和猜疑的事情是,其余的18件有效商标申请中,约一半是IP A p-plicationD evelopm ent公司提出的。该公司引人注目地在相关类别上,注册了大量iPad商标。与购买台北唯冠商标的英国IP公司一样,这家公司也叫“知识产权申请发展公司”即IP A pplicationD evel-opm ent,只是地址在美国。这就是传说中的白手套吗?这家公司应该是苹果的关联公司吧?否则,针对它的申请,苹果公司为什么不发起剧烈的诉讼?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

这时,再来理解苹果在中国的iPad商标案,以及苹果的商标的命运,就不再费解。

苹果公司的品牌工程,明显有自己的巨大困难:研发、产品线被业内一览无余;商标选择的偏好又非常明显。

在英语里I是“我”的意思,人们看到以I开头的单词,就会联想起“我的”;商标以I打头,充分配合了消费者要求产品个性定制的潮流方向。苹果公司商 标 名 单 上 ,I打 头 的 包 括iP od、iPhone、iPad等29个家族商标,历历在目。所以苹果的新产品商标,被他人猜中的可能性极大,真的是大风起于青萍之末,马上会导致风生水起。

在这样的公开战争中,《孙子兵法》的要求有时很难达到。《军争》篇推崇的战术是“后人发、先人至”,要求行军打仗“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对此,苹果公司没有做到,也难以做到。

宋玉在《风赋》中借自然界之风,描绘了社会之风的气象。其赋观察入微,用来描写当今世界知名品牌、驰名商标的酝酿、诞生、发展,很是形象:“夫风者,天地之气”,初“起于青苹之末”,继“舞于松柏之下”,最后引发、汇集起巨大潮流,以至于“蹶石伐木,梢杀林莽”。

iPhone、iPad商标,细看,原来都不属于苹果公司所有,就像青草、树梢间流 动 的 空 气 一 样 。 苹 果 对iP o d、iPhone、iPad商标的整合,迎合、唤醒了人们对创新产品的心愿,在全球掀起了iPod 、iPhone、iPad热潮,苹果公司的名利之势最终“蹶石伐木,梢杀林莽”。

温总理在讲话号召中国要有“乔布斯”,要有占领世界市场的像苹果一样的产品。总理赞扬乔布斯,但不等于说在法律上,中国的iPad商标就是苹果公司的。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我们的发展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只有创新,中华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今世界。iPad商标之所以有名,是因为有苹果公司的产品创新。

在中国,iP ad商标即使不属于苹果,在社会的口头语言当中,iPad仍然会是苹果的平板电脑。即使由于法律原因,像伟哥改名为万艾可,凌志改名为雷克萨斯,iPad也更换另外名称,但创新者的形象永远是鲜明的,搭车者影像永远是模糊不清的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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