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微软等商讨新对策 防止数据共享渠道被禁
腾讯科技 12年04月19日 10:38 【转载】 作者:小贝 责任编辑:王瑶
万维网联盟的会议在努力达成一致的同时,会议氛围却像是一堂瑜伽课。在每条提议被提出来之后,与会者被问到他们是否支持。消费者保护团体Consumer Watchdog呼吁者约翰·辛普森(John Simpson)表示:“这是为了了解某个团体的立场,无需人们举手或解释。”辛普森支持的是Mozilla的提议。
苹果代表大卫·辛格(David Singer)的提议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共鸣,隐私保护者和其他行业代表都不认同这个提议草案。该提议认为应当消除用户所访问的企业与第三方广告商之间的区别,而且对任何一方可以收集的数据予以限制。苹果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雅虎提议
Mozilla和雅虎的提议获得了最多的支持。雅虎的提议与Mozilla提议截然不同,雅虎认为应当允许企业在多个附属公司之间共享数据,即便用户点击了“不要追踪”的按钮。
韦利表示:“附属公司的定义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企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雅虎的提议还禁止广告商追踪和创建用户资料。
隐私保护者认为,这根本不够。他们认为,企业结构非常复杂,用户根本无法知晓谁在获取他们的数据。辛普森表示:“应当满足用户的需求,普通用户根本无法得知企业之间的这种分界线。”
另外一个关键点是:韦利认为,“不要追踪”应当有例外,允许营销商记录一位用户看到某一则广告的次数。韦利表示,同一则广告多次出现在同一位用户面前,而不是提供新的广告,这会令用户感到厌烦并有损于企业。
韦利表示:“如果你登录雅虎网站,一次又一次地看到同一则广告,你可能会对雅虎感到厌烦,也可能会关闭不要追踪按钮。”“不要追踪”规定还给雅虎等互联网公司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因为他们难以证明自己切实履行了与广告商之间的协议,使广告的用户浏览次数达到一定数量。
呼吁保护隐私的辛普森表示,他认可这种分歧,并对这样的例外情况持开放态度,只要限制营销商保留广告浏览数据的时间即可。他说:“我愿意就如何实现目的探讨不同的提议。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