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三星专利案内幕 iPad开发早于iPhone
新浪科技 12年08月06日 10:31 【转载】 作者:书聿 责任编辑:王瑶
混淆产品
“用户对哪款产品出自哪家厂商感到迷惑,”他说,“这对用户看待苹果的方式产生了影响。”
但三星律师比尔·普莱斯(Bill Price)随后对这一说法进行质疑。他问席勒,苹果为什么不在iPhone顶部增加Logo,或者发布广告?
席勒则回答道,毫无修饰的正面设计很独特,“我认为人们已经将此视为苹果的独创。”
席勒称,他专门研究过涉案的三星手机,并认定的确可能产生混淆。
“消费者会将Droid Charge误当做iPhone购买吗?”普莱斯问。
“我相信他们可能混淆。”席勒答。
“难道仅仅一个‘可能’,就成了苹果数十亿美元索赔的根据?”普莱斯问。
这一问题引发了苹果律师的反对,科赫法官也认同苹果的观点,并要求三星律师撤销问题。
iPhone开发
当天晚些时候,负责iPhone和iPad软件开发的苹果高级副总裁斯科特·福斯特(Scott Forstall)阐述了iPhone的开发过程,并首次在庭审中向陪审团详细阐述了涉案专利。
福斯特称,苹果2004年开始开发iPhone,原因是公司高管对他们自己使用的手机不满。该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开发iPad,并在从事触摸屏技术的研发。苹果当时暂时搁置了平板电脑计划,并将触摸屏技术整合进iPhone。
福斯特称,iPhone项目是最高机密。他受命负责iPhone软件开发。乔布斯还特意对他强调,不能让公司之外的任何人参与该项目。
苹果使用各种颜色来描述这些项目,第一代iPhone被称作“紫色”。福斯特团队所在的楼层禁止其他员工进入,而且专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