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多数竞争者没能理解的道理。将“灵魂”的设计外包给微软或Google,他们永远无法与苹果匹敌。
惠普可以算个突出的例外。尽管他们坚决否认正在将业务向苹果的模式转型,事实上这正是他们在做的。webOS上线后在软件方面占据了绝对优势(至少 在个人电脑之外的领域是如此,而个人电脑领域的侵占只是时间问题),硬件方面尚未达到苹果级别,但可以想见他们正朝该目标努力。这转型会成功吗?也许会, 也许不会。但尝试就是好事,起码看起来他们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基于上述理由,当Lohr和Cusumano声称作为一个以iCould之类的软件服务为生命之本的公司,苹果如果不向广告或营销等方面转型增加收入就必死无疑,你大可以尽情嘲笑之。非要有个定论的话,更多的公司会向苹果模式转型。
在可预见的未来里,苹果的霸主地位不可撼动,因为他们对这个业务模式的应用游刃有余,而其他公司的转型和模仿远不像纽约时报描述的那么简单。
与此同时,苹果的创新还在继续,他们的转型也远未终结。目前苹果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手机,这在十年前难以想象。接下来的十年里,他们的收入可能将主要来自于平板电脑,或目前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什么产品。
显然苹果不会在短期内变成一个“软件服务”供应商,他们的原则是SaaS–Software as a Soul软件为本。如上文所说,其软件与硬件密不可分。之前他们曾尝试过分割,结果惨不忍睹,那直接导致了他们最近一次危机,以及我们现在看到的变革。
综上,苹果根本不需要“借鉴IBM”,因为他们已经远比IBM更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