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诉腾讯案昨在广东高院开庭 择日再判
网易科技 12年04月19日 09:20 【转载】 作者: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瑶
腾讯
报告不准确 有几十款同类产品竞争
艾瑞数据反映的是用户对QQ软件的使用偏好度份额, 而不是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市场份额。早在OICQ时代,腾讯就与几十款同类型产品竞争,如今还有飞信、阿里旺旺、百度Hi和YY语音等用户上亿的其他IM产品。
尽管《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通过市场份额推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但即便如此,一个企业市场份额高也不必然应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争论3
腾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60公司
被告限制竞争和强行搭售
2010年11月3日,被告公开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明示禁止其用户使用原告的360软件,否则停止QQ软件服务。在此期间有大量用户删除了原告相关软件。被告在QQ2010SP2中,将QQ软件管家与QQ即时通讯软件相捆绑。
腾讯
一种正当的自力救济行为
QQ软件对360产品采取不兼容措施是由于原告正在实施的软件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是一种正当的自力救济行为。其次,被告在原告召回侵权产品后立即恢复了对原告产品的兼容。被告并没有限制用户的选择权,提供了QQ软件管理的卸载功能。
庭审妙语
1.烧饼销量算进计算机销量吗?
360 律师问腾讯专家证人吴韬,“您说微博中加入了IM,微博使用用户数就算到IM市场中去,那是不是可以说卖烧饼的又卖计算机,就把烧饼销量算进计算机销量吗?”吴韬回答,“不是一个概念。传统行业烧饼和计算机是分离的,互联网产品的平台性决定了,你登录后可以使用各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