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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诸神之战:科技四雄业务将相互渗透

 11年11月28日 10:24【转载】作者:中涛  责任编辑:尤佳

导读:北京时间11月28日消息,美国知名商业杂志《Fast Company》近日刊登长篇分析文章称,2012年期间,苹果、Facebook、谷歌及亚马逊四家科技巨头将为争夺创新经济的主导权而进行激烈厮杀。

关键词: IT 科技 业务

五、电视业务

在谷歌2010年春季举行的开发者大会上,谷歌产品经理里什·钱德拉(Rishi Chandra)宣布了该公司下一个“受害者”产品:电视业务。钱德拉当时表示,电视是数字世界尚未接触的最为重要大众媒体。全球有40亿人观看电视,仅美国而言,电视产业每年能够产生70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钱德拉当时承诺,谷歌将“改变电视产业的未来发展格局”。他还展示了谷歌新开发名为Google TV的电视机顶盒设备,该设备将把互联网同电视机连接起来。然而就在钱德拉演示该功能过程中,Google TV却“卡了壳”,该设备的蓝牙遥控器无法正常工作。钱德拉和他的团队就寻求大会后台人员的帮助,这些工作人员称,问题出在大会现场的手机信号过强,而干扰了蓝牙遥控器。在接下来的数分钟内,谷歌工作人员手忙脚乱地修复该设备。虽然谷歌技术人员在大会现场修复了Google TV故障,只是该产品正式上市后,销量却少得可怜。

在“科技四雄”中,每一家都相信自己能够以某种方式重新定义电视产业的未来发展。在平板电视及其他所有电子设备都具备连网功能后,这四家公司都希望向消费者提供各类视频内容。随着媒体内容选择渠道的扩大,传统电视网络也需要提供新型用户界面,以方便用户查找自己感兴趣的节目。通过新型社交网络元素,可展示用户好友正观看哪些节目,好友也可了解你正观看哪些节目,你也可以邀请其他好友一起观看某个节目。如此一来,广告主发布的广告也更有针对性。在这四家科技公司中,每家都希望在该新兴产业当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其中的关键之处,并不是他们仅仅看中了美国电视产业每年70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而且还觊觎该产业每年740亿美元的有线电视订阅费。

当然,上述理念仍处于规划阶段。截止目前,“科技四雄”进军传统电视产业的举措并没有取得成功。失败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这四家公司试图取代传统电视服务商的原有主导地位,而传统电视服务商会不遗余力加以反击。以谷歌Google TV为例,传统电视网络不愿意向Google TV开放完整电视剧的访问权,而仅仅通过自家网站提供此类服务。谷歌为此同各内容发行商举行谈判,而谈判的结果是内容发行商屏蔽了Google TV的访问权。

而另一个事实是,“科技四雄”中的任何一家,都不想被外界视为已进入电视产业,原因是每家公司都认为,电视产业已经穷途末路。以亚马逊为例,该公司提供了免费流电影和电视剧,目的是吸引更多网民成为其Prime购物服务用户。贝索斯近日同内容提供商达成了交易,以增加亚马逊视频图书馆的内容总量。有报道称,亚马逊向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支付1亿美元,以获得《星际迷航》(Star Trek)和《干杯酒吧》(Cheers)等老电视剧的流视频播放权,时间期限为18个月。亚马逊还同福克斯达成了类似交易。在亚马逊今年9月举行的Kindle活动上,贝索斯表示:“我们还刚刚开始。”但从服务本质看,Prime并不是向用户提供大量电视剧的途径,相反电视内容将成为促进Prime服务规模增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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